【南京名人墓】陳鋭墓1

明平江伯家族墓考11
——第四代嗣平江伯陳鋭墓志考

作者:程逺

简化字“陈锐墓”。

1、陳鋭墓志
陳鋭,系第四代嗣平江伯,黟国庄敏公(第三代平江侯)陳豫长子。
《怀丽堂集》(四库本)卷八十六·文后稿二十六,收录李東陽撰《明故太傅兼太子太傅、平江伯陳公墓誌銘》;今有《李东阳集》卷之二十六,标点本。
全文辑录如下(笔者重新标点,版本疑问处括号标注):

公姓陳氏,諱鋭,字志堅,其先自潁川徙廬之合肥。髙祖諱聞,元季以鄕兵内附,從髙皇帝下江南,累功至成都衛指揮同知。曽祖諱瑄,累功至右軍都僉事,從文皇帝靖難,封奉天翊運宣力武臣(奉天翊衛推誠宣力武臣)、特進榮禄大夫、柱國、平江伯。總督漕運,議罷海漕,通濟寧運河,功最多。命子孫世襲,賜誥劵,追贈三代,卒贈平江侯、謚恭襄,勅有司廟祀清江浦。祖諱佐,代早卒。考諱豫,正統間,以平福建叛賊功,進封侯,再贈三代。景泰間,城臨清,守備南京,再鎮臨清。卒贈黟國公、謚莊敏,仍勅有司即其地廟祀之。黟國之卒也,公方奉太夫人某(譚)氏居南都,奔喪歸葬,乃襲封,時天順甲申歲也。成化乙酉,憲廟知其才,命領三千營分司,轉奮武營兼領禁衛,賜蠎衣、鎧甲諸物。戊子,太夫人喪,予告歸葬。庚寅,佩征蠻將軍印,總鎮兩廣,號令明肅,前後勦蠻賊三千餘級,俘賊黨及還所掠者倍之,賜勅奬諭,名益起。會漕帥闕,移鎮淮揚,增拓濟寧諸牐,修淮安二衛城及高郵諸湖堤,構屋數百間以居貧民。歲大疫,遣醫分療,給米千餘石為糜,所活甚衆,死者以官地瘞之。武官新襲者遣入儒學,給以筆札。生儒應試者,具官舟資送之。部領有疾,躬徃撫視。漕卒餘丁出應公役,請予之糧。越十有三年,條具便宜事百餘疏,多見施行。嘗言通州至都城,恒困陸輓,請因元會通河舊蹟,浚河增牐以通運舟,功甫就緒,舟果有至者,上遣中使勞以羊酒。有不便者造浮言沮之,遂罷其役,既而命掌南京中軍都督府事。
弘治戊申,今皇帝召入督神機營兵,為掌左軍都督府,轉五軍營,簡教有則,恩威並著。甲寅,河决張秋,公與太監李公興、副都御史劉公大夏,奉命徃治。乃於上流塞黄陵岡、荆隆口,下則治滎澤、孫家渡諸河七十餘里,浚祥符四府、營游河四十餘里,俾諸水由歸徳、武平,出宿遷小河口,以逹於淮。疏賈魯河,由曹縣梁進口以出徐州,於是張秋决塞,而運河始復其舊。上賜名安平鎮,遣行人勞以銀帛,加公太子太保。比還朝,加太保兼太子太傅,增歲禄二百石。丙辰,加太傅,兼秩如故。公請以所加秩重贈三代,而黟國追賜號、為奉天翊衛推誠宣力武臣、特進光禄大夫、柱國,皆異數也。庚申,敵犯大同,急命公佩靖北將軍印,統京營及諸路兵馬出討之,許以便宜行事。時公病在告久,聞警即出朝,力疾以徃。至則夙夜祗慎,嚴為部曲,期以全制勝,而精力已弗逮矣。越數月召還,盖居閒二年而卒,是為壬戌十二月十五日,壽六十有四。上輟視朝一日,遣官諭祭者七,皇太子遣祭者一。配沐夫人,先卒,已賜葬於江寧太山、祖墓之次。命有司啟壙窆公,而夫人祔焉。
公性坦亮,器度甚偉,論亹亹不竭,高自負抱,遇事必為宏綱闊制,不斤斤徇束縳。所至有能聲,兵戎之外,歷試累效。若親王册封、皇太子冠,皆預禮。修皇陵、都城、建禮部,皆董其役。惟漕河事尤勞且久,會通之議垂成而罷,而安平竟底成績。盖其講究區畫,得諸家範者為多,兼尚文事,通書史,攻詩翰。禮重喪祭,撫庶弟鐸、鎡及諸妹羣從,皆為婚嫁。分所得禄以給族黨,故舊窮乏者亦賙之。好賢下士,善遇官屬。與人重然諾,女許嫁周駙馬子庠,庠忽遘疾,幾殆,周請公停婚,公義不可,人以是多之。沐氏,乃黔寧(昭)靖王之孫,無子。子一,熊,出袁氏,錦衣勲衛,未請封。女四。孫女一。公引發(發引)有日,其中表弟譚公祐《狀》公行,以熊來請銘。予以成國朱公之故,獲聯婣戚,因慨念名家宿將之遺風,聖天子用舊保終之盛徳,皆不可遂泯,乃叙次其事,而系以銘。銘曰:
國有列爵,家有世臣。孰開孰承,惟視其人。
我明奮興,羣策竝屈。桓桓平江,代有勲閥。
粤自聖祖,逮於神宗。中最著者,恭襄之功。
恭襄有孫,黟國有子。人曰公才,必復其始。
入學出練,於戎左斨。右殳簪纓,翹翹朝著。
之望閫幄,嚴嚴干城。之將南巡,嶺徼虎旅。
成羣入司,萬艦如雲。居重馭輕,本兵斯寄。
帝曰汝才,實任予事。導堙障狂,人曰公能。
有河會通,有鎮安平。彼胡陸梁,公起授鉞。
載驅載歸,盡瘁而没。帝曰汝心,王室是於。
終則未究,始乃有餘。祭有備物,葬有成式。
帝曰汝勞,恩豈予惜。鍾山在南,下有高原。
祖考所在,公歸其間。難有苟避,公我勿屑。
功有偽增,公我寧闕。持此校彼,孰劣孰優。
公身雖亡,志則未休。舒華振英,公子亦肖。
為裘為箕,公有遺教。公業斯存,公子公孫。
有徵後來,其在公門。領漕於師,朝詩暮書。

2、墓志错误
(1)陳瑄封号“奉天翊运宣力武臣”误,前数篇均提及,此误常见。
应作“奉天翊卫推诚宣力武臣”。
(2)陳鋭母“太夫人某氏”,墓志此处未填讳(姓),空作“某氏”。
据陳鋭妻沐氏墓志,填讳“譚太夫人”,知其母姓譚,此处应作“太夫人譚氏”。
(3)“乃黔宁时靖王之孙”误,此处指陈锐妻为沐英孙女。
沐英,谥“昭靖”,是为“黔宁昭靖王”。
(4)“公引发有日”误,应作“公发引有日”。

3、陳鋭生卒
据墓志,卒于弘治壬戌十二月十五日(1503.1.12),寿六十有四。
《皇明功臣封爵考》作“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病故”,比墓志晚卒一日,当按墓志为准。
生年未载,按卒年推测其生于正统四年(1439)或正统五年(1440)。

4、请铭人
墓志“其中表弟譚公祐《狀》公行,以熊來請銘”。
请铭人为陳鋭独子、第五代嗣平江伯陳熊。陳熊非嫡子,而是侧室袁氏出。

5、撰状人
墓志依据的是陳熊提供的《陳鋭行状》,“表弟譚公祐《状》公行”,新宁伯譚祐撰。
譚祐,是第一代新宁伯譚忠孙、第二代嗣新宁伯譚璟子、第三代嗣新宁伯譚裕弟;因譚裕早卒无嗣,他于天顺元年(1457年)袭新宁伯爵。
据《新宁伯谥庄僖谭公墓志铭》(谭祐墓志),生于正统丙寅(1446),比陳鋭小六岁。
且他与陳母譚太夫人同姓,是其娘家表弟。
据《譚嗣同集》卷二,载《太傅、新宁伯、庄僖谭公家传》(譚祐家传),谭嗣同系其十三世孙。

6、墓志作者
(1)作者
李東陽,明代名臣,内阁首辅。
(2)撰文时间
墓志“子一,熊,出袁氏,锦衣勋卫,未请封”。
墓志直呼第五代平江伯陳熊名讳,而不以伯爵尊称,此处又指明“未请封”,说明墓志撰写时间在陳鋭卒后、陳熊袭爵前。
据《皇明功臣封爵考》:“庶长男陳熊奏袭,弘治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,本部题奉圣旨,陳熊准袭伯爵,钦此。”
墓志当作于弘治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(1503.11.14)前。
(3)与功臣世家关系
墓志“予以成國朱公之故,獲聯婣戚”。
据《李东阳墓志》:“再继朱氏,故成国朱公女,累封一品夫人”。
李东阳第三位继配夫人朱氏,是成国庄简公(第三代嗣成国公)朱儀女。
这一句系作者李东阳解释其与功臣世家的关系,欣然接受请铭人委托撰此文。

7、陳鋭父母
(1)父
陳豫,陳鋭父,是第三代嗣平江伯、晋封平江侯、卒赠黟国庄敏公,也是整个平江伯家族中爵位最高者。
按常理,其身份如此尊贵,碑志必由当朝名臣撰写,奇怪未见史料记载,待考。
只得暂时略过,直接跳到再下一代平江伯,但这里要简单提下。
据《皇明功臣封爵考》,天顺七年(1463)九月内,病故于山东临清官任。
墓志,天顺甲申(1464),陳鋭从南京往临清,奔丧归葬。
方志记载陳豫归葬南京祖茔,其墓祔葬陈瑄墓次。
可知陳豫墓也在静龙山、南京平江伯家族墓中。
据《譚嗣同集》载《新宁伯荩臣公家传》(谭忠家传),谭源璟,官名“璟”;谭荫裕,官名“裕”;谭荫祐,官名“祐”。
这就是谱名和官名的区别,让我想到陳豫又作陳裕,可能“陳裕”是谱名,“陳豫”是官名吧。
陳豫因功,由平江伯晋封平江侯,生前一度请朝廷批准世袭侯爵,未准;
其卒后,陳鋭二度请袭侯爵,仍不准,仍袭伯爵,墓志解释其先的功绩封号“皆異數也”。
这种世袭爵位,必须立有不世之功方可获得,非改朝换代、拥戴之功不可。
(2)母
譚氏,陳鋭母,墓志作“譚太夫人”
据《特进荣禄大夫、柱国、新宁伯谭公墓志铭》(谭忠墓志):“女一,适平江伯之孙陈豫”。
可知譚太夫人为譚忠女、譚璟姊妹、譚祐姑妈。
墓志“戊子,太夫人丧,予告归葬”,可知譚氏卒于成化四年(1468),晚其夫5年去世。
应于卒年同年归葬,与夫合葬南京祖茔。

8、陳鋭墓
(1)葬期
墓志未具葬期。
陳鋭卒于南京家中,妻沐氏先卒已葬,只需打开墓室即可合葬,葬期应距其卒相隔不久。
因此,陳鋭葬期应在弘治十六年,其子袭爵前。
(2)墓址
墓志“配沐夫人,先卒,已赐葬于江宁太山、祖墓之次。命有司启圹窆公,而夫人祔焉”。
“江宁太山”即大山(今静龙山),大、太常通用。
“祖墓”即陳瑄墓,随着之后陆续葬入后代嗣平江伯,以及家族后裔,现已形成一片颇具规模的平江伯家族墓。
墓志最后骈文部分对应葬地为“钟山在南,下有高原。祖考所在,公归其间。”
“钟山在南”,是指墓在钟山之南,表达似误,应作“在钟山南”;
“下有高原”,下即南,高原指大山,即大山之原;
“祖考所在”,狭义指陳鋭的祖父陳佐墓、父陳豫墓,广义指大山之原整片平江侯家族墓。
“公归其间”,综上可知,陳鋭墓系夫妇合葬墓,也位于南京平江伯家族墓地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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