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宣城名人墓】吴柔勝墓4

吴柔勝家族墓初探

作者:程逺

《中国文物地图集·安徽分册》(下简“文普”):
吴氏家族墓地  [杨林乡莲州林场·明代]  墓地分3处,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。
第一处有3墓,墓前有石供台2个,石马1对;
第二处有1墓,墓前有石龟1只,龟背驮碑1通,石羊1对,石马1对;
第三处有1墓,墓前有石和尚1对、石马1对。
今石刻头部均毁。墓地上另存“明万历十五年”石碑1通。

这是该墓仅见现代信息,权作文物普查资料看待。
前文已述,我将该墓认定为吴柔勝墓,据方志记载,祔葬裔孙吴宗周墓、吴大本墓,组成吴柔勝家族墓,故名“吴氏家族墓地”。
假设吴柔勝墓、吴宗周墓、吴大本墓,正好符合以上三组神道石刻对应的三处墓地。
神道石刻表明,墓主享受五品以上官秩(逾制除外)。
试依据文普,结合实地探访,推论墓主归属。
我认为,第一处是吴宗周墓;第二处是吴大本墓;第三处是吴柔勝墓。

一、吴柔勝墓
三墓中,吴柔勝墓情况最为复杂,需要梳理其身后累获封赠,方清楚其墓规格。

1、官至五品
按墓志,吴柔勝官至朝奉大夫(正五品),殁后特旨转朝散大夫(从五品上)。
通常官员去世后,会再调升半级,其卒于嘉定十七年甲申(1225),非但没赠从四品,反而降了半级,莫名其妙。
墓志作于其下葬后,此时尚未获得赠谥“正肃”。
因未见墓志实物,依据传世文献,我怀疑墓志“转朝散大夫”或版本有误,当为“中散大夫”(正五品上)。
吴柔勝此时下葬,则其墓当按五品规制。

2、先赠少卿(从四品)
《宋会要辑稿·礼五八》 :“赠华文阁待制吴柔胜,谥正肃。”
华文阁待制,从四品。
据方志,其卒后赠少卿(部分旧志,仅录“少”字,遗漏“卿”字,读不通),从四品。

3、后赠太师、魏国公(超品)
(1)吴潜封赠三代
《嘉庆宣城县志》卷十八:“吴洙,字師魯。以曾孙潜,累赠金紫光禄大夫、太师、越国公”,“吴丕承,字仲烈,以孙潜,累赠金紫光禄大夫、太师、越国公”。
吴柔勝祖父,墓志作“吴殊”,旧志皆作“吴洙”,待考。其封爵也有方志中作“太师、滕国公”。
吴丕承,吴柔勝父。部分旧志将其名误作“丕”,遗漏“承”字。
但该志未收录吴柔勝的封爵。
今不见封赠三代诏书,不知吴氏家谱可有记载?

(2)青溪先贤堂牌位
建康青溪先贤堂(先贤祠),马光祖建于南宋·开庆元年(1259),祀历代先贤四十一人,其中包括吴柔勝。
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三十一:“太师正肃公吴勝之,柔勝,生于金陵。”
《至正金陵新志》卷九:“太师正肃公吴勝之,名柔勝,生于金陵。”
《永乐大典》卷三千二百三十五:“太师正肃公吴勝之,柔勝,生金陵。”
以下历代方志皆从之,略。
据《康熙高淳县志》卷十五·乡贤:“今考,柔勝父名丕(丕承,笔者按),宁国人。赘于淳之永宁乡茅城刘氏刘绛女也,生柔勝,后封燕国夫人,卒葬茅城,石记见存。”
由此可知,吴柔勝生于金陵,即建康府溧水县永宁乡茅城村(今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茅城社区陇岗村)。
今高淳保圣寺塔园内,尚存1985年从茅城村征集的燕国夫人墓碑,后文《吴丕承墓》详述。
景定建康志成书于南宋景定二年(1261),此时吴潜已被贬出朝,可知封赠三代当在其任左丞相时(1259)。

(3)赠观文殿大学士、太师、魏国公
《万历应天府志》卷二十八·人物传三:“吴柔勝……赠观文殿大学士、太师、魏国公、谥正肃。”
《康熙高淳县志》卷十五·乡贤:“吴柔勝……赠太师、魏国公、谥正肃。”
《文献通考》职官考八:“观文殿大学士,非曾为宰相不除”。
由此可知,该封赠只能源自吴潜(官至左丞相),而不可能是吴淵(官至参知政事,副相)。
吴柔勝南宋本朝的最终封赠为:观文殿大学士、太师、魏国公。

(4)吴潜封赠三代高于本爵
吴柔勝三子吴淵,官至参知政事(副相),正二品,并有超品爵位,金陵侯,晋封金陵公。
吴柔勝四子吴潜,官至左丞相,正一品。拜右丞相(1251),封崇国公;拜左丞相(1259),晋封庆国公,后改许国公。
据《宋史·职官志》:“次封小国,自小国升次国,自次国升大国,已大国者移国名而已。”
为何吴淵、吴潜的封爵俱为小国,但其先世所封越国公、魏国公,俱为大国?
吴淵、吴潜卒后皆赠少师(三孤),而三代皆赠太师(三公)?
据《宋史》卷一百二十三·赠官,宰相、参知政事,并赠三世,有兄弟同赠者,赠官加一等。
吴柔勝之子吴淵、吴潜兄弟二人,按制皆可封赠三代(父、祖、曾祖),并按他们的品级加一等。
兄弟二人,以吴潜官至为高,按其官再加一等,故三代封赠(太师、魏国公、越国公),高于吴潜本身封赠(少师、许国公)。

4、荣誉高点
吴柔勝获得封赠,除凭借其子按制封赠三代外,这里必须了解时代背景。
宁宗朝,赵汝愚与韩侂胄爆发党争,赵被排挤出朝,韩开始清算支持赵的道学家。
他将理学列为“伪学”,称理学家为“逆党”,打击迫害和禁锢,史称“庆元党禁”,吴柔勝也在其列。
史弥远执政后,为笼络人心,换取受韩打击禁锢的理学名士支持。
他给“伪学”摘帽,为著名理学家周敦颐、程颢、程颐、朱熹等平反赠谥,使理学得以迅猛的发展,成为一股强大的社会潮流。
吴柔勝身后不断获得追赠,直到清朝达到荣誉高点,《乾隆上元县志》卷十五·先贤:“吴柔勝……国朝功令升祔十哲之次,蔚然儒宗”。
这不再是父以子贵,而是其凭借其生前所为自己争取来的,当然这是后话,与本文无涉。

因此,我认为吴柔勝卒后,先按其官至(正五品)赠少卿(正五品上),十分合理;
后吴潜官拜左丞相后,按制封赠三代,吴柔勝追赠观文殿大学士、太师、魏国公,系父以子贵,但这只是一方面;
另一方面,可能因其“党人”身份,宋宁宗、宋理宗朝平反时,高规格追赠。

5、吴柔勝墓神道石刻规制
按墓志,吴柔勝下葬时,是以五品规制,尚未获封赠,当按五品规制建墓。
其后追赠超品,后人或有可能扩建墓园。
《宋史》卷一百二十四·礼二十七,《宋会要》:坟所有石羊虎、望柱各二,三品以上加石人二人。
司马光《书仪》卷七:“又五品以上立碑,螭首龟趺,趺上高不得过九尺……世人好为高墓大碑,前列石羊、石虎,自夸崇贵。”
据《中国古代陵寝制度史研究》:宋代官僚墓前的石刻群沿用唐制,主要是石羊、石虎。现存唐墓石刻,三品以上,石人2、石虎2、石羊2;五品以上,石人2、石羊2。
但从实际情况看,现存南宋大墓神道石刻中多有石马,并非明代才有。
因此,吴柔勝墓无论是按五品规制营建,或后世按一品规制扩建,神道石刻必有一对石人。
据姜家湾老乡介绍,墓地有一尊完整石人,前些年被盗;另一石人,“破四旧”时砸损头部,倒伏在地。
我实地未见石人,自然也未寻见该组石刻中的石马,无法从形制学角度判别年代。
文普:“第三处有1墓,墓前有石和尚1对、石马1对”,石和尚即石人。
而其裔孙吴宗周、吴大本皆官至四品,墓前神道石刻觉不可能设置石人。
因此,我认为文普:“第三处有1墓,墓前有石和尚1对、石马1对”,该墓就是吴柔勝墓。
其神道石刻,应有望柱2、石虎2、石羊2、石马2、石人2。

二、吴宗周墓、吴大本墓
1、吴宗周
吴宗周(生卒不详),字子旦、良弼,号石岡,南直隶(江南)宣城(今安徽宣城)人。吴柔勝八世孙、吴潜七世孙、按察副使吴讓之孙、员外郎吴文常子。弘治丙辰进士,官至江西临江知府。卒年七十二岁。继配金氏,长子吴大经。
以上据《嘉靖宁国府志》卷八中、《闲道录》卷六、《光绪宣城县志》卷十五、十六。
另据《洛闽源流录》卷十:“员外郎恒之季子”,恒(或恒之)是否即吴文常?待考。
可以推测,吴宗周大致生活在明代中期(成化-嘉靖年间)。
其官至临江知府,正四品,则其墓当按四品规制营建。

2、吴大本
(1)吴大本
吴大本(生卒不详),字性夫,南直隶(江南)宣城(今安徽宣城)人。正德辛巳进士,知进贤县,擢河南道御史,迁广东佥事,官至兵备副使。子山卿,廉州别驾。
以上据《嘉庆宣城县志》。
其嘉靖元年入仕进贤知县,《万历宁国府志》(万历五年本)已载其墓,则吴大本生活年代约在明代中期偏晚(弘治-嘉靖年间)。
《万历宁国府志》卷十八:“吴文常,按察副使讓之子,以子宗周赠户部员外郎”,“吳宗儒,文常之子,中鄉舉,未仕卒。嘉靖中,以子大本赠南京户部署郎中事员外郎”。
可知,吴宗儒、吴宗周为亲兄弟,皆吴文常子,但二人生卒不详,谁为兄长?
(2)吴宗儒
吴宗儒,字孟霑,文常子,府学生,中乡举,未仕卒。嘉靖中,以子大本赠南京户部员外郎(也有旧志作“刑部郎中”,似不确)。
《嘉庆宁国府志》卷八下:吴宗儒,成化庚子(1480)科举人;吴宗周,弘治壬子(1492)科举人、丙辰(1496)科进士;吴大本,正德丙子(1516)科举人、辛巳(1521)科进士。
由此可见,吴宗儒早卒,其中举早吴宗周一轮,按常理推断,吴宗儒当为兄,吴宗周为弟、与吴大本系叔侄关系。
吴大本系吴宗周侄、吴柔勝九世孙,官至按察副使,正四品,则吴宗周、吴大本叔侄二墓规格一致。

3、二墓区分
据《明会典》:
三品墓石刻,望柱2、石马2、石羊2、石虎2;
四品墓石刻,望柱2、石虎2、石马2;
五品墓石刻,望柱2、石羊2、石马2。

有明一代,明初建都南京,洪武、永乐两朝严刑峻法,现存明墓基本符合规制;迁都北京后,尤其到了明中晚期,大概天高皇帝远的缘故,江南现存明中后期墓葬神道石刻,多有逾制现象;清墓则基本符合规制。
吴宗周、吴大本,皆官至四品,其墓当按四品规制。
但现存石刻,残损严重,我当日仅走访了一位老乡,情况了解不多,暂无法准确复原旧貌。
实地所见,两组神道石刻,对应两条神道,皆坐北朝南,东西紧临。

(1)西侧一组神道石刻
文普:“第二处有1墓,墓前有石龟1只,龟背驮碑1通,石羊1对,石马1对”。
实地所见,靠西一组,石羊2(对立)、石马2(对立)、龟趺1,与之吻合。
石羊在神道最南端,其后为石马,再后为龟趺,龟趺距离石马相对较远。
龟趺深陷土中,仅露出背部一小部分,被祭扫燃放熏得漆黑,来回路过极不起眼,差点没认出来。
龟趺后侧东北方,紧挨一处现代私坟,可能是其祭扫所为。
龟趺背上榫卯结合部,留存很一小截残碑,无字。
老乡言,墓地有一通石碑,早年被砸为三截,挪到村口铺桥了。
石羊残损严重、龟趺深陷土中,皆难辨认年代。
一对石马,虽头部皆毁,但其余大部分保存尚可,形制相同,是典型的明中晚期、粗大明风格石马。
文普:“龟背驮碑1通”,“墓地上另存‘明万历十五年’石碑1通”,二者关系交代不明确。
假设万历十五年碑,就是立在龟趺上之碑,其年代相对吴大本更近。
因此,我推测该组石刻对应之墓,是吴大本墓。
但石羊2、石马2,属五品规制,与其四品不符,待考。

(2)东侧一组神道石刻
文普:“第一处有3墓,墓前有石供台2个,石马1对”。
实地所见,靠东一组,仅存西侧石马1。
该石马与上一组石马基本处于东西水平方向,与上一组石马中东侧一匹,尾对尾相背而立,距离较近,形制、风格也与之基本相同。
周边还散落几件长方形石刻,形制不明,不似供台。
既然以上两墓,已认定为吴柔勝墓、吴大本墓,通过排除法,则该石刻对应之墓,是吴宗周墓。

三、吴氏家族墓
上面我推测的吴大本墓,现存石羊2、石马2,按规制是五品,与其四品不符。
其父吴宗儒,以子大本赠南京户部署郎中事员外郎;其祖父吴文常,以子宗周赠户部员外郎。
他们皆赠从五品,貌似与该组石刻相符。
但方志未记载吴文常墓、吴宗儒墓,是否也葬于此地未知,不便对号入座。
文普:“第一处有3墓”,说明神道对应不止一墓,而是多墓,或是墓主妻妾墓,或是族人祔葬墓。
当然,吴宗周系吴柔勝八世孙、吴大本系吴柔勝九世孙,如此看来,该墓已从南宋延续至明代中后期,前后跨度三百年,至少葬有约十代人,是一处延续时间漫长、颇具规模的名人家族墓地。

PS:
最后留个完形填空题,需要补齐吴潜传至吴宗周、吴大本之间的世系,这对吴氏家族不成问题,想必家谱中会有记载。
我按照墓志及方志记载,列举如下:
吴洙(殊)-吴丕承-吴柔勝-吴潜-?-?-?-吴讓(讓之)-吴文常-吴宗周-吴大經;
吴洙(殊)-吴丕承-吴柔勝-吴潜-?-?-?-吴讓(讓之)-吴文常-吴宗儒-吴大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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