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南京名人墓】陳佐墓
明平江伯家族墓考7
——第二代嗣平江伯陳佐墓考
作者:程逺
简化字“陈佐墓”。
陳佐(1386.12.27-1436.9.24),陳瑄长子、第二代嗣平江伯、追封平江侯。
据《皇明名臣封爵考》,正统十四年十一月初六日(1449.11.20),陳豫(陳佐长子、第三代嗣平江伯)因功晋升平江侯。景泰二年(1451)七月赐诰券,三代一体追封。
“三代”指陳豫父陳佐、祖陳瑄、曾祖陳聞;“一体追封”指先考俱赠平江侯、先妣俱赠平江侯夫人。
陳佐生前袭伯爵,卒后15年父以子贵,追封侯爵,最终封号为平江伯、追封平江侯、加赠太保兼太子太保。
一、陳佐墓志(下简“墓志”)
据《江宁区博物馆藏明陈瑄家族墓志考》(下简“论文”),2003年夏,江宁区博物馆在静龙山清理出四块墓志,分属二对夫妇。
M1墓出土陳佐墓志一合,略残,志石右上角断裂,拼合后可通读全文。
陳佐墓志,史料无载,论文据出土墓志以简化字发表,部分断句不妥。
我据志拓影印件(像素低、模糊),尽量按原文抄录,我补齐全文并重新点校,在论文空字“囗”后括号补齐。
1、志盖
志盖残损严重,朱文篆书“大明故囗(平)江伯陈囗(公)墓志铭”,论文未附盖拓。
据志石首行题名“大明故平江伯陳公墓誌銘”,应与志盖内容相同,共11字。
2、志石
志石正方形,边长46.4cm、厚7.4cm(志盖尺寸应与此相近),共27行、满行29字。
大明故平江伯陳公墓誌銘:/
中憲大夫、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侍 講學士、/
國史總裁兼/
經筵官、太原王英撰;
儒林郎、大理寺左寺副、華亭張黻書丹并篆盖。/
正統元年八月丁丑,平江伯陳公卒。訃聞,/
上輟視朝囗(一)日,遣官賜祭,命有司治丧事。公之弟儀述公事行、請銘,以卒之/年十二月庚申日,葬公扵應天府大山之原。按《狀》,公諱佐,字叔輔,世居盧之/合肥。曾大父諱宗政;大父諱聞;父諱瑄,奉天翊衛推誠宣力武臣、特進榮/祿大夫、柱國、平江伯、贈平江侯、謚恭襄;母夫人湯氏。公端重穎敏,酷好書/史,從師授學,不專扵記誦,必探究義理,徃徃彂為文詞。至扵韜畧之書及/古将帥傳記,皆博覽不遺。永樂初,以功臣子弟練武京師,/
扈從北征沙漠,而恭襄則出鎮淮南,搃漕運之師。已而,公自京徃淮侍恭/襄,朝夕承教訓,惟謹。凡有政務當裁决者,恭襄輒以試公,公剖析皆善。江/淮将士暨南北士大夫徃来者,皆知公之賢。大父年逾八十丧明,公奉之/弥謹。恭襄晚有足疾,公扶侍未嘗离側,及疾篤,龥天請以身代。恭襄沒,公/襲伯爵,承/
命徃順天诸府理馬政。初,武臣徃者,暴刻取民財;公徃,携二童,乗一馬,飲食/亦皆自給,道路為之稱頌。/
上以即位攺元,擇廷臣分祀百神,公徃武當。過淮,故部曲皆迎拜,恨不得公/之鎮淮也。公自恭襄沒,哀毀得疾,至是竟不起。生洪武丙寅十二月初六/日,娶馬氏,封夫人。子二人:豫、祐。孫男一人,陳鎬。公謹直廉正,而敦扵孝行,/處諸弟和。諸弟中,儀有才學勇智,授官為勲衛,善事其兄。一門之内,藹然/雍肅,雖本扵恭襄之訓,亦公之善,繼其志如是也。惜未享其年,茂建功伐,/然論公平生,可無愧怍。墓宜有銘,以示永乆。銘曰:/
衛哉陳公,恭襄之子。篤于孝友,誦習書史。
嗣有名爵,克紹元志。宣力效勞,/方大其施。
年止扵斯,孰不增喟。大山之陽,佳城峙峙。
刻兹銘詞,垂耀永世。
二、陳佐墓志考
1、陳佐生卒
据《明史》卷一百六·表第七·功臣世表二:“佐,宣德十年二月丙辰袭。正统初卒”。
墓志未载其袭爵时间,宣德十年二月十四日(1435.3.13);“正统初卒”只是相对年代,未具卒日。
据墓志“生洪武丙寅十二月初六日”、“正统元年八月丁丑,平江伯陈公卒”,始知其生卒绝对年代为(1386.12.27-1436.9.24),终年50岁。
其袭爵后一年半载即卒,史料载其生平甚少,多从其父陳瑄直接跳到其子陳豫,而将其忽略。
观其墓志的确澹泊一生,无甚事迹,故在其卒后朝廷并未赐谥。
墓志尺寸46.4×46.4×7.4cm,不足半米见方,较小,与平常无异,与其贵为侯爵、位高权重的身份明显不符。
估计丧葬从简,符合墓志记载其行事一贯低调的作风。
2、陳佐葬日
墓志“以卒之年十二月庚申日”,葬日有误。
查正统元年十二月无庚申日,加之墓石“二”字处正好断裂,释“二”有误,或为十一月庚申(1437.1.5)?
亦或“庚申日”记载有误,为十二月庚午、壬申、庚辰、甲申、庚寅某日?待考。
其卒后相隔大约3-4个月下葬。
3、陳佐墓地
墓志“葬公于应天府大山之原”、“大山之阳,佳城峙峙”。
说明陳佐与其父陳瑄墓址一致,同在南直隶应天府江宁县泰南乡大山南麓。
论文认定此为陳佐夫妇合葬墓,理应祔葬在其父墓侧,同一地埋葬两代平江伯墓,平江伯家族墓南京祖茔已现端倪。
4、请铭人
陳儀。陳佐亲兄弟五人,陳佐老大、陳儀老三。
墓志:“诸弟中,儀有才学勇智,授官为勋卫,善事其兄”。
他也是《陈瑄神道碑》的请铭人,“次儀,今为勋卫,好文事,精武略”。
因平江伯府邸在南京,而平江伯工作经常调动在外,他一直留守南京任职(《皇明名臣封爵考》:“军功升锦卫指挥佥事”),我推测由他负责料理家族事物,请铭乃其责任。
请铭的好处,文中虽一笔带过,然多溢美之词。
5、墓志作者
(1)作者
王英,山西太原人,时任中憲大夫、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侍讲学士、国史总裁兼经筵官。
墓志是据请铭人陳儀提供的《陳佐行状》撰写。
从墓志行文看,撰文时间在陳佐卒后、安葬前,即正统元年八月至十二月间。
(2)书者
張黻,松江府华亭县人,时任儒林郎、大理寺左寺副,书丹并篆盖。
(3)刊石者
未具名。
通常志石左下角,空给刊石者留名。但该志石极简,志文占满整面,左下角无留白。
书法一般,似刻工不佳。
6、“公諱佐,字叔輔”
墓主陳佐,字叔輔,名、字相通,取“輔佐”之意。
因其排行老大,“叔”非指伯、仲、叔、季排行老三,如其三弟陳儀,字叔度,或为兄弟字辈。
7、“曾大父讳宗政”
“曾大父”指陳佐曾祖、陳瑄祖父、陳聞父。
前文所引陳瑄、陳聞二神道碑,皆作“陳重一”,不作“陳宗政”。
观墓志此处刻文怪异,“讳”后一字格内,并排写入“宗”(右)、“政”(左)两字,十分别扭。
或陳瑄卒后、陳佐卒前,修家谱时为先祖改名亦未可知?待考。
8、“恭襄”
墓志“恭襄”指陳瑄,谥号“恭襄”,故以谥号尊称,家谱应称其为“恭襄公”。
9、“奉天翊卫推诚宣力武臣”
前文已述,陳瑄的靖难功臣封号是“奉天翊卫推诚宣力武臣”,墓志此处亦同。
史料常误作“奉天翊运宣力武臣”。
10、陳鎬
陳佐家庭,据墓志“娶馬氏,封夫人。子二人:豫、祐。孫男一人,陳鎬”。
“孙男一人,陳鎬”,此处行文颇为奇怪,“陳”为其姓氏,理应省略(前面“子二人:豫、祐”即无姓),只刻名“鎬”即可,为何多刻“陳”字?
名“鎬”,倒是符合其孙辈取名皆从“釒”字旁、独一字。总不至于叫“陳陳鎬”?
但史料不载“陳鎬”,仅此出现一次,或早殇?待考。
三、馬氏墓志考
1、馬氏墓
馬氏,陳佐妻、第三代嗣平江伯陳豫母,平江伯夫人、封平江侯夫人。
M4墓出土馬氏墓志残件,论文据墓志认为“M1与M4,实际上应为陈佐夫妇合葬墓”。
因配合道路建设清理该墓,陳佐夫妇墓恐已不存,未见发掘简报。
2、馬氏墓志
墓志无志盖,志石碎裂,残损严重。
论文仅收录志石右下角一小块,残件尺寸目测拓片约40×35×7.6cm。
观此残存一角,就相当于整个陳佐墓志,可知原志很大,体量与明开国功臣墓志相当。
残存志文可见书法上佳,刻工远高于陳佐墓志。
3、馬氏墓志考
我观残拓,知论文断句有误,自行理解。
(1)馬才武
志文“……父才武,为凤阳留守中卫千户”,可知其父叫馬才武、即陳佐岳父,官至凤阳留守中卫千户。
(2)陳瑄
志文“……特进荣禄大夫、柱国、平江伯”,指陳瑄。
(3)墓志年代
志文“……夫人,今柱国、平江侯豫之母”,可知墓志作于正统十四年十一月初六日(1449.11.20)、陳豫封侯之后。
馬氏也应卒于此后,至少比其夫晚卒十几年。
(4)墓志规格
陳佐袭爵后仅一年半载即卒,当以伯爵礼下葬。
而馬氏生前母以子贵,由伯爵夫人晋封侯爵夫人,养尊处优,得享天年。
陳豫必然风光大葬其母,当以侯爵礼下葬,这就解释了为何她的墓志远远大于其夫墓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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