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南京名人墓】陳倫墓2
明平江伯家族墓考10
——陳倫墓碣考
作者:程逺
一、陳倫墓碣
观论文所载《陳倫墓志》,作者王亻與,时任南京翰林院侍讲学士。
王亻與颇具名气,官至南京吏部尚书,赠太子太保,谥文肃。
有文集《王文肃集》(浙江孙仰曾家藏本)传世,此书据《光绪武阳志余》,亦名《思轩稿》。
前文我推测,王亻與文集当收录《陳倫墓志》,首先要找到该文集。
先查《明人传记资料索引》,收录一位“陳倫”并非此人,而是同名同姓他人。
再查百度,称常州图书馆藏王亻與文集,但我上其官网并未检索到该书。
《续修四库全书》1329册(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),有《思轩文集》(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明弘治刻本),万幸我手头有该书。
先查阅其中墓志铭,并无《陳倫墓志》?
又往前翻,《思轩文集》卷十五,终于见到王亻與撰《處士陳公墓碣銘》,原来不作墓志,而作墓碣(下简“墓碣”)。
现将全文辑录如下(笔者标点),因论文附出土墓志残拓不清,据论文所录残志文,与墓碣不同处,括号标注:
公諱倫,字叔綱,姓陳氏,(其先)廬州合肥人。高祖三省、曾祖重一、祖聞,皆以公之父、平江恭襄侯貴,贈平江伯;妣皆贈(一品)夫人。恭襄諱瑄,洪武中,蔭襲指揮同知,累陞中軍都督府(都督僉)事。永樂初(永樂囗元际遇……),以靖難功,首進伯爵。乆之督餉兩淮,勲(勞)績茂著,于今(閱)五十年(祀),更幾人為之。而漕夫輓卒,徒知有恭襄名,猶得以享其遺利,(而他人不與焉。)此其為烈,豈一人之能、一世之望哉!恭襄五子:長佐,襲父爵;次儼;次儀,事/英廟,為勲衛卒,官都指揮僉事;又(其)次即公。自幼知學(自幼歧囗不凡,稍长囗囗学),脫略紈綺,性簡傲,有四方志。念伯、叔氏皆效勞于國,而仲氏早世,顧無幹蠱于家者,乃身任之,勞勤不恤,貲用日底。扵饒、蘇、常諸郡多膏腴田,公購得之凡若干頃,歲入之豐足以贍族人。(而)又推其餘以周給鄉人,生無以為養、死無/以為歸(殮)者,皆賴焉(盖公素闵人之穷……知以义自将也)。景泰間,從/子、平江侯豫留守南都(京),操己廉慎。公計其所得祿不足以奉祭享、待賔客,時/出帑中金佐之;又不足,則以田在吳江者,盡歸其租入以資費(其歲所輸租挈,用是人多頌公/謂:不徒能囗囗囗將而又能……子也)。恭襄卒,葬江寧縣太南鄉之原,/其壠地故隘,充拓之亘山周數十里,置(買)田千畒(以)供祀(事)。山之南,舊有佛廬名/大山者,乆廢。斥緡錢數千修復之,集僧徒為守壠之備。晚年建一樓于居之左偏(晚年于所居左偏结楼),/題曰(名)“晚香”,偃息其中,以待老焉(而于纷华侈靡之事泊如也)。公娶唐氏,髙/郵衛指揮某之女。子男一,復,錦衣衛指揮,先公一年卒。公素所鍾愛,/而痛其年之不永(而痛其不克永年),遂感疾,亦卒,成化二年三月己未,壽七十有二,以弟侃之子巽後。至是,巽具公平生来泣拜請銘,将以是年八月辛酉,葬(公)先壠(塋)之次。銘/曰:/
才堪用世而歛之,徳足以範俗;
貲儗封君而散之,義足以周族。
此盡乎人者,/固(亦)衆所同;
而全乎天者,又己(之)所獨也。
吁嗟陳公,令終有俶。
咨爾後人,以/嗣芳躅。
二、陳倫墓碣考
对比出土墓志与文集记载墓碣,内容大体一致,局部措辞、语句略有修改,墓志、墓碣应系同一篇文章。
对比出土墓志与文集记载墓碣,内容大体一致,局部措辞、语句略有修改,墓志、墓碣应系同一篇文章。
从论文表述暨所附出土墓志残拓看,应为墓志一合,而非墓碣。
墓碣收录于作者王亻與文集,当为原稿;墓志刊刻时,经过作者或家人修改,为定稿。
不同之处如下:
1、墓碣“廬州合肥人”
墓志“其先廬州合肥人”,多“其先”二字。
陳倫祖籍合肥,现已定居南京,故加“其先”。
2、墓碣“妣皆贈一品夫人”
墓志“妣皆贈夫人”,省略“一品”二字。
夫人等级就是一品,“一品”、“夫人”重复,省略“一品”可也。
3、墓碣“累陞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”
墓志“累陞中軍都督府事”,省略“都督僉”三字。
4、墓碣“永樂初”
墓志“永樂囗元际遇……”
从行文看,当为“永乐改元”。
5、墓碣“勲績茂著”
墓志“勞績茂著”
6、墓碣“于今五十年”
墓志“于今閱五十祀”
7、墓碣“而他人不與焉”
墓志无此句。
8、墓碣“又(其)次即公”
墓志“其次即公”。
9、墓碣“自幼知學”
墓志“自幼歧囗不凡,稍长囗囗学”。
10、墓碣“念伯、叔氏皆效勞于國,而仲氏早世”
墓志残,不见此句。
伯、叔、仲,指兄弟排行。
伯,指大哥陳佐;叔,指三哥陳儀,此二人前文已述;仲,指二哥陳儼,生平无载,此处乃知其早卒。
前文已知陳倫排行在四,其因大哥、三哥皆在朝廷供职,二哥早卒,五弟比其年轻,承担起了维持整个大家族日常开销的责任。
下文可知,其未入仕,为维持家族开销,成了地主老财。
11、墓碣“又推其餘以周給鄉人”
墓志“而又推其餘以周給鄉人”,多一“而”字。
12、墓碣“死無以為歸者”
墓志“死無以為殮者”,改“歸”为“殮”。
13、墓志“盖公素闵人之穷……知以义自将也”
墓碣无此句。
14、墓碣“留守南都”
墓志“留守南京”,改“南都”为“南京”。
15、墓碣“盡歸其租入以資費”
墓志“其歲所輸租挈,用是人多頌公謂:不徒能囗囗囗將而又能……子也”
两句表达不同。
16、墓碣“置田千畒供祀事”
墓志“買田千畒以供祀”,改“置”为“買”、加“以”、去“事”。
17、墓碣“晚年建一樓于居之左偏,題曰‘晚香’,”
墓志“晚年于所居左偏结楼,名‘晚香’”。
可知陳倫晚年在住所(平江伯府?)左侧建“晚香楼”,作为养老居所。
18、墓志“而于纷华侈靡之事泊如也”
墓碣无此句。
19、“髙郵衛指揮某”
此句墓碣、墓志记载相同,指陳倫岳父,姓唐,名作“某”,未填讳,待考。
20、墓碣“子男一,復,錦衣衛指揮,先公一年卒”
陳復,系陳倫亲子,妾出,先其一年卒。陳倫也因白发人送黑发人,悲痛过度去世。
官职省略,不知时任锦衣卫指挥佥事(正四品)、指挥同知(从三品)、指挥使(正三品)?待考。
21、墓碣“葬先壠之次”
墓志“葬公先塋之次”。
墓碣“先壠”是为与前文“其壠地故隘”,表述一直,前后呼应。
墓志“先茔”,指陳瑄墓,文中作“恭襄”。
22、墓碣“固衆所同”
墓志“固亦衆所同”
23、墓碣“又己所獨也”
墓志“己之所獨也”。
评论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