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南京名人墓】方苞墓4
“桐城三祖”方苞神道碑考
作者:程逺
一、方苞神道碑
《鲒埼亭集》卷十七、《里堂道听录》卷三十二、《国朝耆献类徵》卷六十九、《方望溪遗集》附录二,皆收录全祖望撰《前侍郎桐城方公神道碑铭》(本文据《鲒埼亭集》,笔者重新标点):
古今宿儒,有經術者或未必兼文章,有文章或未必本經術,所以申、毛、服、鄭之於遷、固,各有溝澮。唯是經術、文章之兼固難,而其用之足爲斯世斯民之重,則難之尤難者。前侍郎桐城方公,庶幾不媿於此。然世稱公之文章,萬口無異辭,而于經術,已不過皮相之。若其惓惓爲斯世斯民之故,而不得一遂其志者,則非惟不足以知之,且從而掊擊之,其亦悕矣!
公成進士七年,以奉母未釋褐,已有盛名。會遭奇禍,論死,安溪方傾倒於公,力救之。幸荷/
聖祖如天之仁,宥死隸旗下,以白衣直禁廷,共豫校讎。令與諸皇子遊,自和碩誠親王下皆呼之曰:“先生”,事出破格,固無復用世之望矣。然公雖朝不坐、燕不與,而密勿機務多得聞之。當是時,安溪在閣,徐文靖公元夢以總憲兼院長,公時時以所見敷陳,某事當行、某事害於民當去,其說多見施行。雖或未能盡得之諸老,而能容之,故公之苦口,不一而足,不自知其數也。或欲薦公,則曰:“僕本罪臣,不死已爲非望,公休矣!但有所見,必爲公言之,倘得行,拜賜多矣。”/
世宗即位,首免公旗籍,尋欲用公爲司業,以老病力辭。九年,竟以爲中允,許扶杖上殿以優之,再遷爲侍讀學士。孫公嘉淦以刑部侍郎、尹京兆兼祭酒,勁挺,不爲和碩果親王所喜。有客自朱邸來,傳王意授公急奏,令劾之,當即以公代之。公拒不可,其人以禍怵之,公以死力辭。不數日,竟有應募上劾者,孫公下獄。公謂大學士鄂公曰:“孫侍郎以非罪死,公亦何顏坐中書矣?”於是孫公卒得免。人多爲公危之,而王亦不以是有加於公也。尋遷内閣學士,公以不任行走爲辭,詔許免上直,有大議,得即家上之。公感激流涕,以爲不世之恩,當思所以爲不世之報,然日益不諧於衆矣。/
今上即位,有意大用公。時方議行三年之喪,禮部尚書魏公廷珍,公石交也,以諮公。公平日最講喪禮,以此乃人倫之本,喪禮不行,世道人心所以日趨苟簡,諄諄爲學者言之。而是時,/
皇上大孝,方欲追踐古禮。公因欲復古人以次變除之制,隨時降殺定爲程度,內外臣工亦各分等差,以爲除服之期(此說本之桴亭陸氏最爲有見)。魏公上之,聞者大駴,共格其議,魏公亦以此不安其位。尋遷禮部侍郞,公又辭,詔許數日一赴部平決大事。公雖不甚入部,而時奉獨對,一切大除授并大政,往往諮公,多所密陳,盈庭側目於公。
初,公嘗董蒙養齋,河督高君方在齋中,公頗言其必貴,故河督最向往公。及其違衆議開毛城舖,舉朝爭之不能得,外而督撫爭之亦不能得,而臺省二臣以是下獄。公言於徐公元夢,令爲/
上言,不應以言罪諫官,/
上卽日出之。于是公獨具疏力陳河督之愎,/
上頗心動。河督自請入面對,/
上以其平日素向往公也,以疏示之,河督大恨,亦思傾公。禮部共議薦一貲郞入曹,和碩履親王蒞部,已許之矣。公以故事禮部必用甲科,不肯平署,王亦怒。會新拜泰安爲輔臣,而召河間魏尚書爲總憲,朝廷爭相告曰:“是皆方侍郞所爲,若不共排之,將吾輩無地可置身矣!”是後凡公有疏下部,九列皆合口梗之,雖以睢州湯文正公,天下之人皆以爲當從祀者,以其議出於公,必阻之。公嘗陳《酒誥》之戒,欲禁酒而復古人《大酺》之制,以爲民節用;又言淡巴菰出外番,近日中原遍種之,耗沃土以資無益之產,宜禁之。其言頗近於迂濶,益爲九列中口實。于是河督言公有門生在河上,嘗以書託之,/
上稍不直公,而禮部中遂有挺身爲公難者。公自知孤立,密陳其狀,且以病爲請,許以原官致仕,仍涖書局。衆以/
上意未置公也,適庶常散館,又以公有所私,發之,遂被削奪,仍在書局行走。而荆谿人吳紱者,公所卵翼以入書局,至是遂與公爲抗,盡竄改公之所述,力加排詆,聞者駭之。然/
上終思公,一日吏部推用祭酒,/
上沉吟曰:“是官應使方苞爲之。方稱其任。”旁無應者。嗚呼,温公退居畱臺,神宗方改官制,以爲御史大夫非光不可,其亦古今所同嘅也夫!於是公自以精力倍衰,求解書局,許之,/
特賜侍講銜。歸里,杜門不接賓客,江督尹公踵門求見,三至,以病辭。乾隆十有四年八月十有八日卒,春秋八十有二。
公諱苞,字靈臯,學者稱爲“望谿先生”。江南安慶之桐城人。桐城方氏爲右族,自明初先斷事公以遜志高弟,與于革除之難,三百年中世濟其美。明季密之先生尤以博學稱。近始多居江寧者,公亦家焉,三世皆以公貴,贈閣學。公之成進士也,宗人方孝標者故翰林,失職遊滇中,陷賊而歸,怨望語多不遜,里人戴名世《日記》多采其言,姓而不名。事發,吏遂以爲公也,及訊得知爲孝標,吏議以其已死,取其五服宗人將行房誅之刑,長繫公以待命,賴安溪而免難。故公自謂宦情素絶,非有心於仕進,每得一推擢必固辭,而/
三朝之遭遇實爲殊絶,不得不求報稱,豈知势有所不能也。伯兄舟,以高才而不壽,公傷之,推恩其子道永,得官順天府通判,而道永之罷官,頗遭羅織,亦以公故。公又于故相爲同籍,公子道章亦得罪於故相之子,故累上計車,卒不得一售。公少而讀書,能見其大,及遊京師,吾鄕萬徵君季野最奇之,因告之曰:“勿讀無益之書,勿爲無益之文。”公終身誦,以爲名言。自是一意窮經,其于通志堂徐氏所雕《九經》,凡三度芟薙之,取其粹言而會通之。不喜觀雜書,以爲徒費目力,玩物喪志而無所得。其文尤峻潔,未第時,吾鄕姜編脩湛園見之曰:“此人吾輩當讓之岀一頭地者也。”然公論文最不喜《班史》、《柳集》,嘗條舉其所短而力詆之,世之人或以爲過,而公守其說彌篤。諸經之中尤精者爲《三禮》,晩年七治《儀禮》。巳登八秩,而日坐城北湄園中,屹屹不置;次之爲《春秋》,皆有成書;間讀諸子,於《荀》、《管》二家别有刪定本,皆行于世。其在京師,後進之士挾温卷以求見者,户外之履昕夕恒滿。然公必扣以所治何經、所得何說、所學者誰氏之文?葢有虛名甚盛,而答問之下,舌橋口噤、汗流盈頰、不能對一詞者,公輒愀然不樂,戒其徒事于馳騖。故不特同列惡公,卽館閣年少以及場屋之徒,多不得志于公,百口謗之,是則古道所以不行於今日也。公享名最早,立朝最晩,生平心知之契,自徐文靖公後,曰江陰楊文定公、曰漳浦蔡文勤公、曰西林鄂文端公、曰河間魏公、曰今相國海寧陳公、曰前督臨川李公、曰今總憲宣城梅公、曰今河督顧公。其與臨川每以議論不合有所爭,然退而未嘗不交相許也。雅稱太原孫尚書曰:“殆今世第一流也。”及太原進冡臣,而公稍疑之,嘗歎曰:“知人之難,諒哉。”履邸雖惡公,而知公未嘗不深,一日鄂文端公侍坐,論近世人物,文端歎曰:“以陳尚書之賢也,而自閩撫入京,聞其進羡餘金六萬,人固未易知也。”王曰:“其方侍郞乎?其強聒令人厭,然其堯舜君民之志,殊可原也。而前此力扼雎州從祀之,尚書垂死悔恨,自以爲疚心。”嗚呼!大江以南,近日老成日謝,經術文章之望,公與臨川實尸之,雖高臥江鄕,猶爲天下之望。去年公卒,今年臨川繼之,葢無復憗遺矣,豈不悲夫!予之受知于公,猶公之受知於萬、姜二先生也,其後又與道章爲同年,且重之以婚姻。予之罷官也,公豫見其兆,諷予以早去。及予歸,而公又以爲惜,欲畱予,而不知公亦從此被撼矣!公之密章祕牘,世所未見,唯道章知之,而道章先公卒,故予亦不能舉其十一也。西州之痛,言不敢私,亦不敢諱,安得以銘爲辭?其銘曰:
經說在筩,文編在笥。雖登九列,已然賫志。
強聒而言,何補於事?適招多口,成兹顛疐。
懸知耿耿,百年長視。老成凋喪,嗣子又逝。
孰知公者,靑蠅僅至。墓門片石,秦淮之涘。
二、碑中人物
碑文中记载的众多人物,鲜直呼其名,多以字、号、籍贯、官职代称。
只要将这些人物弄清,即可通读全文,其余典故网上皆有,无须注释。
按出场顺序如下:
1.前侍郞桐城方公、公、方侍郎、方苞、先生:墓主方苞,“桐城三祖”之首。
2.申:申培公,西汉经学家。
3.毛:毛公,大毛公毛亨、小毛公毛苌。
4.服:服虔,东汉经学家。
5.郑:郑玄,东汉经学家。
6.迁:司马迁,西汉史学家。
7.固:班固,东汉文学家。
8.母:方苞母吴氏。
9.安溪:李光地,福建安溪人。
10.圣祖:康熙皇帝,庙号清圣祖。
11.和硕诚亲王:允祉,康熙帝第三子。
12.徐文靖公元夢、徐文靖公:徐元夢,时任左都御史兼翰林院掌院学士。谥号文定,应为“徐文定公”,碑文“文靖”误。
13.世宗:雍正皇帝,庙号清世宗。
14.孫公嘉淦、孫公、孫侍郎、太原孫尚书:孫嘉淦,太原府兴县人,碑文中曾任刑部侍郎、顺天府尹兼国子监祭酒,时任吏部尚书。
15.和硕果亲王:允礼,康熙帝第十七子。
16.大学士鄂公、西林鄂文端公、文端:鄂尔泰,西林觉罗氏,保和殿大学士兼军机大臣,谥号文端。
17.今上、皇上、上:乾隆皇帝。
18.魏公廷珍、河间魏尚书、河间魏公:魏廷珍,直隶河间府景州人。碑文中历任礼部尚书、左都御史。
19.桴亭陸氏:陸世儀,桴亭学派创始人。
20.河督高君、其、河督:高斌,时任河道总督。
21.和硕履亲王、王、履邸:允祹,康熙帝第十二子。
22.泰安:趙國麟,山东泰安人。乾隆四年二月十五日授文华殿大学士。题写《桐城方百川先生兄弟同坵碑》(即方苞墓碑)。
23.睢州湯文正公、睢州:湯斌,河南睢州人,谥号文正。
24.荆谿人吳紱者:吴紱,江苏宜兴人。
25.温公、光:司马光,爵封温国公,世称司马温公。
26.神宗:宋神宗皇帝。
27.江督尹公:尹继善,时任两江总督。
28.先斷事公:方法,方苞先祖,官至四川都司断事,方孝孺门生。“革除之难”指“靖难之变”,方孝孺被夷十族,其中包括方法。
29.遜志:方孝孺,号遜志。
30.密之先生:方以智,字密之。
31.三世:方苞三代皆以公贵,赠“阁学”(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,从二品),可知封赠三代是在礼部侍郎任上。
方象乾,方苞曾祖,官至兵备副使。以曾孙方苞贵,诰赠资政大夫、礼部右侍郎。
方帜,方苞祖,官至兴化教谕。以孙方苞贵,同公官。
方仲舒,方苞父。以子方苞贵,同公官。
32.宗人方孝标者:方孝标,其祖方大美即方苞高祖,其系方苞族叔祖辈。
33.里人戴名世:戴名世,安徽桐城人,“桐城四祖”之首。
34.伯兄舟:方舟,字百川,方苞大哥。
35.其子道永:方道永,方舟子、方苞侄。
36.公子道章:方道章,方苞长子。
37.故相:张廷玉,安徽桐城人,与方苞同籍。
38.故相之子:从时间、任职看,可能指张若霭。
39.吾乡萬徵君季野、萬:万斯同,字季野,浙江鄞县人,与作者全祖望同乡。
方苞座右铭“勿读无益之书,勿为无益之文”出自其口。
方苞座右铭“勿读无益之书,勿为无益之文”出自其口。
40.通志堂徐氏:徐乾學,时任翰林院编修,主持《通志堂经解》刊刻。
41.吾鄕姜編脩湛園、姜:姜宸英,号湛园,浙江慈溪人,官至翰林院编修。
42.江陰楊文定公:楊名時,江苏江阴人,谥号文定。
43.漳浦蔡文勤公:蔡世遠,福建漳浦人,谥号文勤,方苞撰墓志铭。
44.今相國海寧陳公:陳世倌,浙江海宁人,乾隆六年授文渊阁大学士,野史作“乾隆生父”。
45.前直督临川李公、临川:李紱,江西临川人,原直隶总督。
46.今总宪宣城梅公:梅瑴成,安徽宣城人,时任左都御史。我关注到其墓在句容旧柏庵,可能是有清一代葬在南京官职最高者(从一品)。
47.今河督顧公:顧琮,时任河道总督。
48.陳尚书、尚书:陳大受,碑文中历任福建巡抚、兵部尚书、吏部尚书。
49.予、吾:全祖望,浙江鄞县,碑文作者。
二、方苞神道碑考
1、碑文作者
全祖望,方苞门生,与方苞长子是同年,两家还有姻亲关系。
按碑文“予之受知于公,犹公之受知于万、姜二先生也,其后又与道章为同年,且重之以婚姻”。
2013年10月5日中午,我谒全祖望墓。
2、撰文时间
按碑文“去年公卒,今年临川继之”,指去年方苞卒、今年李紱卒,则撰文时间为方苞去世后一年、李紱去世当年,即乾隆十五年(1750)。
查《全谢山先生年谱》(董秉纯本)不载;《全谢山先生年谱》(蒋天枢本)卷四:
乾隆十四年八月,桐城方望溪卒于上元邸第。
乾隆十五年,全祖望四十六岁。“临川李巨来紱卒。先生《志望溪墓》云:大江以南,经术文章之望公与临川实尸之,虽高卧江乡,犹为天下之望,去年公卒,今年临川继之,盖无复慭遗矣!”编年文:《方望溪先生墓志铭》。
年谱不确,全祖望撰《前侍郎桐城方公神道碑铭》,非墓志铭。
《方苞墓志铭》未见记载,不知是否存在?
3、立碑时间
趙國麟题《桐城方百川先生兄弟同坵碑》,即方苞兄弟合葬墓前的墓碑,碑上勒石时间为乾隆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,这也应是方苞下葬时间。
神道碑比墓碑文字多出太多,立碑时间应和墓碑同时或之后。
4、神道碑位置
据金毓黻《方墓略图》所示,在方苞墓圹外西南侧,还标注一“碑礎”。
我认为这就是神道碑底座,原碑即方苞神道碑。
此碑金先生到访时已然不见。
5、神道石刻?
我走访时,老乡说此墓未见石人石马,金先生早年到访亦无涉。
方苞官至礼部侍郎(正二品),按规制墓前可设置全套神道石刻。
其虽以礼部侍郎致仕,后又被削夺,仅赐翰林院侍讲衔(从四品),也可设置石虎2、石马2(参照上海嘉定现存钱大昕墓石刻)。
故碑文题名官职作“前侍郎”,而非直呼“礼部侍郎”。
故碑文题名官职作“前侍郎”,而非直呼“礼部侍郎”。
从走访情况看,其墓前无神道石刻,仅立一通神道碑,再就是墓冢前的三兄弟合葬墓碑。
6、碑文不足
全氏此篇碑文,若按神道碑的常规格式看,行文有几点不足。
(1)未明确葬地
当指明葬地,葬于某乡某原。
金先生指出,神道碑等皆不详其葬地,亦不确。
神道碑最后骈文部分,尤其最末两句“墓门片石,秦淮之涘”。
这句通常是和前文中的葬地相呼应,但前文未言葬地,此处谈何呼应?
另外,“秦淮之涘”说明墓地紧挨秦淮河?这是虚指,还是实指?
现在墓地附近无河流。墓地旧地名“龙塘”,似乎靠水塘,而非河流。
查看地图,墓南有板桥河,是长江支流;墓东北有牛首山河,属秦淮河支流。
但此二河离墓尚有几站路,距离偏远,待考。
(2)无请铭人
神道碑通常在最后骈文前,要说明墓主家哪位近亲(一般是儿子)来向作者请铭(请求作者撰写神道碑铭或墓志铭)。
但碑文未说明,总不会是作者得到墓主去世的消息后,自作主张撰写吧?
(3)碑文失误
碑文中有二处将谥号弄错。
徐元夢,谥号“文定”。
碑文中屡作“徐文靖公元夢”、“徐文靖公”,将其谥号误作“文靖”。
(3)碑文失误
碑文中有二处将谥号弄错。
徐元夢,谥号“文定”。
碑文中屡作“徐文靖公元夢”、“徐文靖公”,将其谥号误作“文靖”。
(4)偏题
碑文对墓主家世、生平、学术成就均一笔带过,却用大篇幅记录官场勾心斗角。
此篇碑铭我认为不算合格,以全氏名气,勉强6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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