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高淳访碑录】兩江總督劉定界碑記

《兩江總督劉定界碑記》寻访记

作者:程逺

简化字“两江总督刘定界碑记”。

2018年1月4日,我与钙兄、老北(已故),高淳旅游。
下午来到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港口社区,地图“港口菩萨堂”,在李氏宗祠门前看见此碑,嵌在墙上。
碑大体保存完整,只是中部偏下处有一弹痕深陷,且表面多龟裂纹,造成数字损坏无法辨认。
好在《民国高淳县志》卷二十一,收录《督憲劉批甯國府稟淳、宣兩邑爭界案》,即此碑文。
现据方志补全碑文,又可据碑文订正方志记载。

碑文上部为碑额,自右至左横书九个大字“兩江總督劉定界碑記”,每字皆为圆底减地阳文正书大字。
此名虽与方志记载篇名不同,但碑文(正书小字)内容大体一致,全文辑录如下(笔者标点):

遵照縣志載,固城湖奉/
督憲劉公坤一批定《淳、宣兩邑爭界案》:/
查此案前據江甯府李守禀,據委員汪牧、高淳縣李署令會同(下文弹痕损坏5字格,方志作“錢令到”)灘復勘,固城湖全隸淳境。湖/之西南隅,水漲成湖、水退露灘;湖西有牛兒港、一條港;南為宣(下文弹痕损坏4字格,方志作“港北爲淳”)。由牛兒港沿南,緊挨宣邑新保、/眾議等圩外,迤(辶里,同“逦”)向東一線長港至鯉魚溝,以此分界井然,可憑(下文弹痕损坏2字格,方志作“與乾”)隆七年碑載界限亦屬相符。宣民/築(方志作“等”)圩無土可取,應聽於淳灘取土,灘生茭草留護圩身,禁止砍竊等情,當以所議尚屬公允。惟甯國府(方志作“该府”)未/據,復到批候札催禀,復核辦在案,兹核來禀,宣民李殿勳等旣亦遵斷。自牛兒港沿南,由新保、眾議等圩/埂之外以至鯉魚溝,各守舊業,則以後自應即以從牛兒港沿南,挨新保等圩至鯉魚溝一線長港,為淳、/宣分界,長港之南屬宣,長港之北屬淳,湖灘坐落港之北面,即全歸淳境。惟查核宣民(方志无2字)繪呈圖内所注,宣/南、淳北分界之處,係在湖灘之上,並非以港南、港北劃分。簽注從牛兒港之東至鯉魚溝之西一帶,陸地/約有八、九里,則屬宣城之處,又係從牛兒港直至鯉魚溝,並非沿南,殊與碑載及所斷未符。且該處灘地/前據江甯府李守禀“水漲則仍成湖”,足見乾隆年間碑載之陸地非指此處。可知至李殿勳結内所稱茭/草,仍照前碑“由淳民春禁冬採,如湖水未退,仍留草護圩,宣民修築各圩應在灘上取土”等語,與委員汪/牧所議尚屬相符。惟所稱“近湖灘地均不得興動”一語,殊與灘地屬宣、屬淳?仍不免含混。且宣民修圩,旣/得在附近湖灘取土,亦何能謂“均不得興動”?實未妥協。事關兩邑界限,必須明晰斷定,以期永杜爭端除/行。江藩司轉飭江甯府、會同甯國府(方志作“该守”)核明查照,以牛兒港沿南,緊挨新保等圩,至鯉魚溝一線長港為分/界。宣民修圩,准在附近湖灘取土,茭草由淳民春禁冬採之議。另繪圖説,將此疆彼界詳晰分明,取具兩/造妥結,實行(方志作“詳請”)定案勒碑遵守外,仰安藩司即飭該府一體遵照辦理。/
大清光緒二十年六月  日(方志作“批”止,无后文),奉批遵守  淳邑糧户士民李泉、李輝等,其餘姓名不及備載。/

落款“中華民國七年嵗次戊午季秋月          日,港口闔境糧户士民仝勒石”。

据该碑题名和落款可知,该碑为1918年,据同年重修《民国高淳县志》艺文录所载,1894年两江总督刘坤一批复旧案,重新刊刻。

碑文中“江宁府李守”,查《《江苏省通志稿·职官志》第二十二卷(清光绪宣统时期官员官职名单):
李廷箫,湖北黄安癸丑进士。光绪十三年正月调,闰四月任。十八年仍见。二十年七月署盐道,二十二年八月升凤泗六颍道。

“委员汪牧”,职官志中同时期官员无此人,待考。
或指江苏候补知县汪士仁?江苏补用道汪嘉棠?

“高淳县李署令”,亦不明所指,查职官志有以下三人疑似:
(1)李前泮,湖南湘潭人,荫生,光绪十九年正月署,二月任。
(2)李普润 ,安徽阜阳人,监生。光绪十九年十二月补,二十九年再任,十一月调补铜山,未任。三十三年十二月卒。
(3)李斯佺,长山人,荫生。光绪二十年任。
但以上三人都是正式的高淳县令,只有李前泮在正式上任前曾署理,也许这位李姓的署理高淳县令不在其中。

碑中提到的“乾隆七年碑”,现存不明,应即方志前文《固城湖奉督宪严禁宣民越界取草碑记》。

该碑为旧的高淳县文物保护单位:
文保名称:两江总督刘定界碑记
时代:清(时代有误,此碑虽为清光绪二十年颁布,但现存碑刻为民国七年立。)
地址:砖墙镇港口村老人活动中心东墙(正是按此寻访,本文开头已说明现存地址,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港口社区,地图“港口菩萨堂”院内的李氏祠堂,即老人活动中心,碑嵌在门口墙上。)
对该碑无更多介绍,来前以为是通常见的界碑,没想到却是争界案来龙去脉。
许是民初淳、宣两地再发争界案,重刻此碑,萧规曹随,法律继承。
因为只有一位刘姓的两江总督,自然想到鼎鼎大名的刘坤一。
奇怪后来公布的高淳区文物保护单位,以及最新的不可移动文物等,都未再收录该碑。

《南京山水城林》收录“两江总督划定界碑”:
“位于砖墙镇港口村,清光绪二十一年(1895),高淳与安徽宣城争界,经宁国府、江宁府定案,勒石立于保胜港口村居民家墙壁上。1918年秋,因损坏重新修复。此碑高1.3米,宽0.7米,厚0.1米,碑文楷书七百余字。”
该标题定名不确,碑文作“两江总督刘定界碑记”,文物定名规定,应按文物自铭称呼,而不应滥定他名。
另,该碑创立于光绪二十年(1894),而非光绪二十一年。

该碑现存地点,既是宗教场所,又是养老院,户外活动的老人看见我等外人前来观碑,也凑过来闲聊。
据老乡介绍,此碑原先立在南面大坝上,近年才移置李氏宗祠门口现址。
碑上有一弹痕深陷,老乡说是抗战时美军打的,不确。
据钙兄考证,此弹痕似15mm口径枪榴弹,系侵华日军国崎支队的片山部队(第三大队)于1937年12月6日攻占水阳镇时所致。
前文《陳萬里墓碑》,墓主陳萬里正是在这次战斗中(1937.12.9)壮烈殉国。
因此,该碑广义上也可列为抗战文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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